各有關學院:
根據北京市學生資助事務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17〕40號)、《北京市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北京市國家助學金評審細則(試行)》(京教助〔2017〕41號)及《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辦法》(校學發〔2013〕27號)、《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校學發〔2013〕28號),并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現將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標準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要求如下:
1.學習成績優秀,學習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的學生成績排名中位于前30%,無不及格現象;
2.積極上進、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處分記錄;
3.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能夠正確使用獎學金,無不良嗜好;
4.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在校參加正常學習活動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5.專升本學生進入本科階段第2年起具備申請資格。
(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在校期間學習勤奮,原則上在前一學期無不及格課程;積極上進、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處分記錄;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在校參加正常學習生活的全日制本科(不含委托培養學生)學生。北京市國家助學金在評審時遵循“應助盡助”原則,凡認定為參評學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均可以申請并獲得。
(三)家庭經濟困難的認定方法
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給予綜合認定。
1.外地生源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需提供由學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內容包括學生家庭人口、經濟收入來源、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等;
2.北京生源需提供低保證明、低收入證明或困難補助金領取證明復印件;
3.班主任和同學反映的該生在校生活支出情況;
4.學生在校助學貸款等其他資助項目的申請情況。
(四)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二、申請與評審程序
(一)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申請助學金的同學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由提出書面申請的學生所在班級同學進行民主評議,班主任或輔導員核實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后,向本學院報推薦名單;
(三)各學院成立評審小組對各班推薦名單進行審議,確定初審名單,并在全院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并上報校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處);
(四)校評審委員會審核各學院上報的材料,評選出我校獲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名單并報請評審領導小組審議;
(五)評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在全校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結果報北京市教委。
三、材料的填報、打印與報送
各學院應登錄“北京市屬高校學生資助系統”(http://211.153.22.243/gxzz/),完成《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表》(以下簡稱《名單表》)和《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等)》(以下簡稱《備案表(等)》)的錄入、上報和打印工作。
(一)材料填寫要求
1.《申請表》填寫應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如無相關信息,請填寫“無”。
2.《申請表》各項內容可打印,但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且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3.《申請表》中學習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的學生成績排名,并注明評選范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范圍對應一致。
4.《申請表》中“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以第一人稱填寫,應包括家庭經濟狀況(內容應包含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收支情況、學費情況等)、學習表現、其他方面三個部分。字數不少于200字。
5.《申請表》中“推薦意見”欄的推薦意見由系統自動生成,推薦人只需簽名和填寫日期。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
6.《申請表》中“院(系)意見”欄的內容由系統自動生成,審核領導只需簽名和填寫日期。
7.《申請表》的填表時間必須按照評審程序填寫,從學生申請開始,到輔導員或班主任推薦,院(系)出具推薦意見,每個步驟要嚴格按照完成時間認真填寫,不應出現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
(二)材料的打印和報送
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北京市國家助學金材料報送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系統上報和打印。學院評審工作結束后,請及時從系統上報和打印《申請表》、《名單表》和《備案表》,以便按時完成紙質材料的報送工作。
第二階段:紙質材料的報送。
各學院應于10月16日前報送紙質材料。
國家勵志獎學金紙質材料包括:
1.《申請表》,每生一份;
2.《名單表》一份;
3.勵志學生事跡,體裁為記敘文,第一人稱撰寫,內容真實,感情真摯,突出人物個性和獨特經歷,字數不超過2000字,各學院按獲獎人數3%的比例推薦,每生一份原件,同時發送電子版(郵件名:學院名-勵志事跡)至學生處辦公系統。
北京市國家助學金紙質材料包括:
1.《備案表(一等)》一份;
2.《備案表(二等)》一份;
《申請表》、《名單表》和《備案表(等)》一律從系統打印,《申請表》為一頁,正反面打印,次序應與《初審名單表》一致。所有上報材料一律為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
材料接收地點:小營校區教一樓學生處107辦公室。
四、獎勵標準與發放管理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分為兩個等級:一等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月450元,二等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月230元。
(二)學校于11月30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國家助學金每年按10個月發放。
五、名額及比例
詳見《北京信息科技大學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表格中各學院學生人數由教務處提供,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由北京市教委下達,國家助學金名額由學校根據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結果確定。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學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1: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本人情況 |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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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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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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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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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學院(系)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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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情況 |
家庭戶口 |
A.城鎮 B.農村 |
家庭人口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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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總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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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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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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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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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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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習 成 績 |
該學年必修課程數 門,其中,優秀 門,良好 門 成績排名(專業): (名次/總人數) 綜合考評成績 分,排名 (名次/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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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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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審核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此表用于學生提出勵志獎學金的申請及學院的評定,由學院負責存檔保存。
附件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學2017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學院 |
學生人數 |
名額分配 |
機電工程學院 |
1101 |
45 |
儀器科學與光電工程學院 |
443 |
18 |
自動化學院 |
882 |
36 |
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 |
858 |
35 |
計算機學院 |
1137 |
46 |
經濟管理學院 |
1731 |
70 |
信息管理學院 |
993 |
40 |
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 |
405 |
16 |
外國語學院 |
238 |
10 |
理學院 |
395 |
16 |
合計 |
8183 |
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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